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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关于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上载日期:2018/9/17 14:37:22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为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企业正常经营、社会秩序正常运转和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优化民生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省、市、县严打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人社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强化各单位一把手的社会稳定责任,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平安人社”建设,确保大局平稳。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活动效果,经局党组研究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英杰

副组长:刘  勇、殷大愚、甘集体、谷纪文、余  辉

        胡崇林

成  员:廖景业、金旺良、汪洋浩、柳元军、罗赋汗

        刘建辉

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景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刑事犯罪和流氓恶势力团伙犯罪明显下降;企业经营、施工环境明显优化,敲诈、扰乱企业经营秩序犯罪明显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非法上访案件明显下降;社会风气明显好转,无消防事故发生,聚众赌博、涉黄涉赌犯罪明显下降。

四、工作重点

根据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工作部署,这次扫黑除恶工作的重点是:

1.严厉打击“两盗一抢”及流氓黑恶势力,使“两盗一抢”案件明显减少,带有聚众斗殴、插手社会纠纷、扰乱公共秩序等流氓恶势力性质的团伙性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2.严厉打击非法上访、非正常上访、聚众闹事、扰乱党政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信访秩序,使合理上访的合理诉求得到尽快解决,非法上访的邪气得到有效控制。

3.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犯罪行为,使社会风气得到明显好转。

五、工作步骤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阶段(1月20日—30日)。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进行宣传。认真分析社会治安状况和突出治安问题,搞好摸排工作,找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定整治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群众踊跃参与,深入揭发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破案线索,全力开展好这次扫黑除恶活动。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二)打击整治阶段(2月1日—11月30日)。积极配合县公安局,开展集中打击行动,把街头“两抢”、扒窃拎包、街头诈骗,入室盗窃、抢劫,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施、非法上访、流氓恶势力、乱占乱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多发性违法犯罪作为打击整治的重点。充分动员干部群众检举揭发,发动宣传和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提供线索。

(三)完善预防机制阶段(12月1日-15日)。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建立完善刑事、治安案件有奖举报制度,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调动群众同非法上访和乱占乱建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各单位对发生的可防性案件,认真分析原因,落实倒查责任,查找治安防范、信访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总评阶段(12月16日-31日)。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在总结经验和成绩的同时,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发生重特大盗抢案件、非法上访案事件、乱占乱建案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取消其年度综治目标考核评先资格,并予以查究或“一票否决”。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积极组织、协调和落实本单位扫黑除恶和治安防范工作。

二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这次扫黑除恶工作的重点就是“治”与“防”,要切实做到以打促防,防治结合,尽量减少侵财性等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大局。

三要强化督查,务求实效。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督查,及时通报严打进度,确保严打成效;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本单位社会治安不稳的,将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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