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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崇阳县治理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

上载日期:2026/4/1 16:21:20 来源: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为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治理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湖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治理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和《2026年度咸宁市治理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监管、综合治理”原则,全面排查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隐患,坚持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方式,确保2026年底前全县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存量案件动态清零、新增案件即发即清,坚决守住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的底线。
    二、整治措施
    (一)起底线索,建立清单
    1.畅通维权渠道。整合信访窗口、12345政务热线、12333人社服务热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投诉电话及网络平台等渠道,实行欠薪线索“日接收、日汇总、日转办”,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受理、无缝衔接。
    2.开展“拉网式”排查。由县人社局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联合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国资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县所有在建政府项目、国企项目进行“穿透式”核查,重点检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资金拨付、工资发放全流程,建立欠薪线索“三库清单”(存量案件库、新增案件库、责任主体库),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二)快处快结,高效化解
    1.分类分级处置。对排查出的欠薪线索实行“Ⅰ级、Ⅱ级、Ⅲ级”三级预警管理:Ⅰ级(重大复杂)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挂牌督办,Ⅱ级(较大风险)由县人社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督办,Ⅲ级(一般风险)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限期整改。所有线索3个工作日内完成接收,简易案件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案件30日内基本办结。
    2.落实领导包案。对列入Ⅰ级、Ⅱ级的欠薪案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县人社局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包保;Ⅲ级案件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包保。包保领导要全程跟踪,直至问题化解。
    3.强化联动处置。建立人社、城市管理执法、法院、公安“线索快移、依法快立、快移快执”联动机制。根据属地及行业监管职责,县人社局对接收的问题欠薪线索,分别转办至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建设部门及时核实化解。对核查属实的欠薪案件,由县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移送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处置;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快速立案侦查;对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及时移送法院,法院依法快速审查、快速执行。各环节紧密衔接,形成“移送—立案—移送—执行”闭环,对恶意欠薪、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三)源头治理,制度攻坚
    1.开展“制度落实攻坚年”行动。在建政府项目、国企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维权信息公示等“六项制度”。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工整顿。
    2.规范市场秩序。县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督促建设单位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至工资专用账户,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
   (四)信用约束,联合惩戒
    1.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未发行为的典型案例,对符合条件的欠薪主体依法依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时推送至“信用中国”平台,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信贷融资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按产权关系及级次推给控股股东,作为对国有企业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2.落实信用修复。按照“谁认定、谁修复”原则,对主动清偿欠薪、全面落实工资支付制度的失信主体,经县人社局审核后,及时修复信用,激励企业诚信经营。
    (五)数字赋能,精准防控
    1.强化数字监管和数据互通。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数据归集管理办法》,将全县所有政府项目、国企项目全部纳入省、市根治欠薪信息监管平台,确保项目信息、用工数据、工资支付数据“应录尽录”。县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与人社部门实现施工许可、实名制管理等信息实时互通。县发改、财政、国资等部门定期向人社部门推送政府项目、国企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安排及拨付进度等信息;金融管理部门协同人社、法院,指导县域内银行机构做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流动、银行代发工资等数据的采集与对接;法院与人社部门建立欠薪案件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及时互通欠薪执行案件当事人信息、涉案金额及处理进展,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2.加强预警处置。依托平台预警功能,实行“分级处置、限时化解”:一般预警24小时内由项目所在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处置,重大预警12小时内由县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介入核查,确保欠薪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六)压实责任,严肃问责
    1.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按照“党委政府负总责、人社部门牵头抓总、行业主管部门履责监管、国资部门严管国企、项目单位主体尽责”的要求,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治理负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各项目建设单位负主体责任。将欠薪治理纳入平安建设、营商环境考核重要内容。县人社局履行牵头职责,统筹推进线索核查处置、工资支付制度督导、劳动保障信用监管等工作;县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管,督促企业刚性落实“六项制度”,及时交办督办欠薪线索,对资金拨付和工资发放实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县国资部门将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国企日常监管重点,督促县属国有企业严格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拖欠农民工工资。
    2.深化“一案三查”。对每一起欠薪案件,既要查清欠薪事实,又要核查制度落实、资金拨付情况,还要倒查属地政府、行业部门、国企是否存在监管缺位、推诿扯皮等问题。建立与县纪委监委线索移送机制,定期报送欠薪线索处置情况。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导致欠薪问题久拖不决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督办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揽、人社部门牵头、行业部门协同、属地乡镇联动的齐抓共管格局,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调度督导。县人社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定期调度、动态跟踪、专项督查”全过程管理机制,定期分行业、分乡镇分析研判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形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情况。针对问题线索集中、制度落实不力的重点乡镇和项目,联合纪检监察、行业主管等部门开展实地督导,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推动问题真整改、责任真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接县人社局工作专班,对转办的各类欠薪线索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时间核实欠薪情况并及时回函。对虚假讨薪、以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舆情线索,要及时甄别反馈,切实发挥多方协同治欠合力。要加强欠薪矛盾调处,及时调解纠纷,快速化解问题。同时,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了全省社会保障考核体系,对制度执行不力、监管缺位、无视转办线索和处置不及时导致重大欠薪案件或负面舆情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营造不能欠、不敢欠、不想欠的良好社会氛围。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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