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3〕58号)以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文件规定,“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且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免学费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经审核,拟享受2025年秋季免学费补助的学生有543人54.3万元,助学金177人20.355万元。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11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电 话:0715-3326736 邮 箱:2937693251@qq.com 附件:湖北咸宁旅游(索道)技工学校2025年秋季享受免学费、助学金人员名单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