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先锋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有效期已于2018年11月19日期满,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你校重新办学申请。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许可期满之日起,你校的办学许可自行终止。如擅自开展招生办学活动,属非法办学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崇阳县先锋职业技术学校法定代表人段勇进完全承担。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