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39号)、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发[2017]23号)的规定,对在咸宁市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发放生活补贴、房租补贴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三项补贴,经初步审核,我县2021年第四批大学生实习实训符合补贴规定人数为308人,生活补贴、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共计441755元。按文件要求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2021年第四批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