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年39号)、《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发2017年39号)的规定,对在咸宁市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发放生活补贴、房租补贴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三项补贴,经初步审核,我县2023年第一批大学生实习实训符合补贴规定人数为228人,生活补贴、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共计317486.2元。按文件要求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2023年第一批大学生实习实训公示表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