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养老保险待遇的精准发放,防止欺诈、冒领行为的发生,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现就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提示如下:
一、认证要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含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每年均需进行资格认证。新增领取待遇人员,需在待遇核定前完成首次资格认证。
二、认证周期。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领取养老金人员需在每12个月内至少进行一次认证(如:2025年3月1日进行认证,下次认证最迟要在2026年3月1日前再次完成认证)。如果未在认证有效期内完成认证,有效期结束的次月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再次认证后可恢复和补发。
三、法律责任。领取待遇人员发生死亡、失踪或被判刑等丧失待遇领取资格情况的,直系亲属应及时主动向原参保单位、居住社区(村)报告,或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并将多领取的养老金及时足额退回。故意隐瞒不报,冒领养老金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认证方式
(一)线上认证:
1.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通过电子社保卡APP或小程序中的“社保待遇资格认证”选项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2.微信/支付宝:通过手机支付宝“湖北智慧人社”、“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进行手机
3.中国领事APP :出国(境外)居住人员可使用“中国领事”APP进行自助认证。
(二)线下认证:
1.社保经办机构认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社保卡等)前往政务大厅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经办窗口进行认证。
2.上门服务认证:对于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可向社区、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上门认证服务。
五、注意事项
(一)核对个人信息:在进行线上或线下认证时,请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二)及时更新信息:如个人信息有变更(如住址、联系方式等),请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以便顺利接收认证通知和相关信息。
(三)警惕虚假信息: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或链接,避免在非官方渠道输入个人信息,以防诈骗。如有疑问,可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或前往社保经办机构核实(联系电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窗口0715-306958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窗口0715-306957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窗口0715-3069568)。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