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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机保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上载日期:2019/9/6 10:24:03 来源: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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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核定、记录单位、个人缴费情况;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二)负责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决算工作;综合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确保养老基金安全和增值;定期对账,负责征收的养老保险基金按时转入财政专户;负责养老保险的拨付工作;严格执行养老保险的开支审批程序。

(三)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费按征缴比例的征收入库,按计划清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历史欠费,保证基金征缴按时足额到位。

(四)建立职业年金风险控制制度;负责职业年金基金帐户管理,记录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基金投资收益等帐户财产变化情况,确保资金完整、安全和独立运行;计算职业年金待遇,办理帐户转移等相关事宜。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新增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建立退休人员档案,认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离退休人员死亡稽核调查,掌握离退休人员增、减情况。

2、机构设置情况

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核算股、财务股、基金征收股、职业年金股、退休人员管理股。

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核定编制11人,其中:全额事业编11人。2018 年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编在岗8三支一扶2人,公益性岗位1人,退休2

二、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2018 年纳入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收支包括:

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事业单位1家,为机保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负责编制机保局本单位的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2018 年度收入总计98.5万元,支出总计98.5万元。与 2017 年相比,收入减少23.11万元、支出减少17.72万元。收入、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收入减少原因是2017年将20万元的应付人社局款转为收入,所以2018年收入较2017年减少;支出减少原因是2018年国库支付系统关闭较早,很多费用来不及支付,所以2018年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98.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4.03万元,系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从当年财政取得的资金。较 2017 年决算数增加11.58万元,上升了14.04%,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均工资基数增长,故本年度的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度相比,上升了14.04%

2.其他收入4.47万元,系当年收到生育津贴1.47万元2018年度驻村工作经费3万元,较2017年减少34.69万元,下降 88.59%,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将20万元的应付人社局款转为收入2017年将非税收入作为其它收入,而2018年做进了财政拨款收入,故本年度的其他收入与上年度相比下降了88.5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性质分项列支如下:

(1)基本支出9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6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84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列支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81.66万元;

2、商品和和服务支出15.5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1.25万元

三、按功能分类列支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2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54万元。

2018年决算支出98.5万元,上年度支出116.22万元,支出减少17.72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下降15.25%,其中:支出减少原因是2018年国库支付系统关闭较早,很多费用来不及支付,所以2018年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为94.03万元,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2.45万元相比增加11.58万元,上升14.04%,财政拨款支出为94.03万元,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45万元相比增加11.58万元,上升14.04%,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增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的基数调高。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机保上线,工作量较大,经费开支增加;2018年加大扶贫力度,导致扶贫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2018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4.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94.0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1.5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新机保上线,工作量较大,经费开支增加。2018年是我县扶贫攻坚年,加大扶贫力度,导致扶贫资金激增故导致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11.5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2018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与2017年度相比,人员经费减少1.3万元,下降1.66%,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财政关闸较早,导致在2018年有养老金、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未及时支付,故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增加12.88万元,上升326.08%,增加的原因是新机保上线,工作量较大,公用经费开支增加并且2018年加大扶贫力度,导致扶贫资金激增。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28万元,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3万元,占5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3万元,占47.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3万元。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09万元,下降0.51%。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3万元。其中:

(1)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2)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客21批次、来客209人次。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07万元。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压缩开支,故2018年与2017年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0.00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 2018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县机保局2018年度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崇阳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项目过程中财务收支、资产采购、项目建设等支出进行严格把关,资金审批流程管控到位。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崇政发〔2019〕19号)要求,我高度重视培训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子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18年我局开展了新机保启动工作,完成上线单位193家、人数13945人( 在职8649人、退休5296人),应参保12617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率110%。完成乡改人员移交企保工作,乡改衔接率100%。完成农业、文广、畜牧、水利、水产、建设、计生、农机乡改人员退休待遇、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审核,保险关系移交企业保险。89家单位已完成财务结算,结算金额3383万元。2018年新、老机保基金收入1.68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4000万元),基金支出2.8亿元( 其中结算支出3383万元、教育系统改革前退休人员个人缴费退款898万元、2018年退休人员增资608万元)。

一步改进措施:

1、强化岗位管理

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台账,制定了业务操作管理办法,明确基金征收、待遇核发、财务、稽核等各项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对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定岗定责,明确每个风险点、每项防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岗位权限的分配和管理。

2、加强内部控制

实行基金会计与基金出纳分设,退休待遇分级审核,严格执行养老金支出范围。

3、严格操作程序

    建立数据修改审批制度,参保人员的关键信息修改必须由审批部门批准,经办机构核准后修改。完善信息系统,业务台帐由系统自动生成,无手工办理业务。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18年我局新机保启动工作,均按照计划预设的目标100%完成,效果良好。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1强化岗位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台账,制定了业务操作管理办法,明确基金征收、待遇核发、财务、稽核等各项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对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定岗定责,明确每个风险点、每项防控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岗位权限的分配和管理。

2加强内部控制实行基金会计与基金出纳分设,退休待遇分级审核,严格执行养老金支出范围。

3严格操作程序建立数据修改审批制度,参保人员的关键信息修改必须由审批部门批准,经办机构核准后修改。完善信息系统,业务台帐由系统自动生成,无手工办理业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18年度运行经费支出16.83万元,其中:办公费3.37万元、手续0.01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1.29万元、邮电费0.29万元、差旅费0.19万元、维修(护)费0.09万元,会议费0.09万元,公务招待1.63万元,劳务费0.51万元,工会经费0.69万元,福利费0.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65万元,资本性支出1.25万元。2018年度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支出数增加12.88万元,上升326.08%增长的原因是新机保上线,工作量较大,公用经费开支增加并且2018年加大扶贫力度,导致扶贫资金激增。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采购货物支出主要是用于刷宣传册和电脑耗材。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

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

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

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

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

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

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

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

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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