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要求:
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经过系统信息比对核实,我县2022年现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企业有4家,共招用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校毕业生46名,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共计46000元。
附件: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