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号)文件规定。对2023年(第二批)一次性吸纳就业企业共20家,共吸纳人口就业192人,补贴金额379000元,在人社部门网络5天的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9日
举报单位:崇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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